新政解读

浅谈外国人工作签证的分类管理

发布日期:2020-02-11 浏览次数:

近些年来,我国对于外国人来工作的签证管理越来越严格了,这也是大势所趋,放眼世界,每个国家对于外国人入境参加工作的审核都会更加严格,因为这个涉及到保护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就业问题,普遍都是限制低端劳动力进去国内市场,欢迎高端人才到本国发展,提升本国的人才竞争力。而我国也不例外,因此我国实行外国人分类管理办法,下面就浅谈外国人工作签证的分类管理做一些介绍。

  早在前些年,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签证的审批是由当地市一级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到2017年1月1号开始,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 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要求,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的审批权限收归外国人专家局审批。外专局根据积分制, 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就业指导目录,劳动力市场监管和劳动力配额管理等制度,将来申请华工作外国人分为A、B、C 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一、外国高精尖人才(A 类),具体包括这些人员1: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 2: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 人才3: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 4:创新创业型人才 5:各领域优秀青年人才 6:计点积分在85 分以上的 人才。

  二、一般的外国专业人才(B 类), 1:具有正规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外国专业人才。 2:获得国际通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属于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 3:国外语言教学,教育人员。(原则上从事母语教学,具有大学学士学位同时具有2 年以上语言类教育经验) 4:高收入外国人员,具体指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人员平均薪资收入的6 倍或以上的外国人。 5:其他符我国相关规定的特殊,专门人才。6:其他按照计点积分规则累计评估在60 分以上的其他特需人才。

  三、其他外国人(C 类) 1:符合我国外专局工作管理规定条件,可以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员; 2:获得批准,来我国从事临时、短期性(不超过90 日)工作的外国相关人员;3:我国对外实行配额管理的人员,包括根据政府之间的协议来我国实习的外国青年人员、外国留学生和外国高等学校外籍毕业生、远洋渔业捕捞等特殊工作领域的外国人等。

  以上是我国目前对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的分类管理办法。希望对你了解外国人来华工作事项有一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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