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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签证颁发对象和所需材料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0-02-14 浏览次数:

签证制度是国家主权的象征,是一个国家对于其他国家的公民进行入境实施控制和管理的具体表现,以此达到维护国家安全及国内社会秩序的目的。工作签证是可以进入到当地国国境之内进行工作的证件许可。这是由法律效力的,非移民性质的证件。那么工作签证颁发对象和所需材料有哪些?以下是内容是相关介绍!

  一、颁发对象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免冠浅色背景彩色护照照片。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5、以下材料之一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工作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2)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

  (4)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营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只适用于来华进行营业性演出的申请人);演出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演出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5)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但停留期为30日且签证上标注“工作时间不得超出工作证明所注期限”的除外。

  以上就是有关工作签证的颁发对象和所需材料的介绍,如有其它问题欢迎联系客服或拨打电话,高晟财税可为中小企业提供工商、财务税务、外贸出口、税务审计,上市指导等各方面的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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